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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烧伤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分析

2016-09-27 15:06 阅读:次 来源:台州黄岩新安康复医院
导读: 烧伤患者从治疗到痊愈需要一段时期才能免除危害

  烧伤患者从治疗到痊愈需要一段时期才能免除危害,危害程度分为三期:

  (1)休克期:大面积烧伤因剧烈疼痛和精神刺激,早期可引起短暂的神经性休克。后由于局部微血管扩张和通透性增高,致使大量血浆样体液自血管内渗出到组织间隙和创面,导致血液浓缩,有效循环血量锐减,而发生低血容量性休克。

  体液从血管内渗出的速度,一般在伤后8小时内较快,至24小时达到高峰,以后渗出逐渐减少而停止,48~72小时后水肿液体开始回吸收。故将伤后48~72小时内定为休克期。病人常表现为口渴,烦躁不安,心率加快,血压下降,尿量减少,早期即出现酸中毒和血红蛋白尿。

  (2)感染期:由于烧伤破坏了皮肤的防御功能,创面组织坏死和富于蛋白的渗出及机体抵抗力下降等因素,自伤后直至创面愈合前都有发生创面感染的可能。伤后的水肿回吸收期和溶痂期为全身感染的高峰,如不及时防治常发生烧伤败血症。伤后的3~10天为水肿回吸收期,大量的毒素和坏死组织的分解产物被吸收到血循环中,形成所谓的创面脓毒症。伤后3~4周,创面焦痂开始溶解,大片焦痂脱落后创面暴露,易反复发生感染,常使大量的细菌侵入血液循环,引起烧伤败血症。

  (3)恢复期伤后5~8天开始,直到创面愈合。无感染的Ⅱ度烧伤、创面依靠生发层或残存皮肤附件的上皮再生而愈合,Ⅲ度或已严重感染的Ⅱ度创面,小面积者可由创缘的上皮向内生长覆盖,创面较大者则常需植皮。在创面末愈合前随时可能发生感染,并有大量体液及蛋白质丢失。限期消灭创面是抢救治疗大面积烧伤病人的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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