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现代交通运输、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外伤性截瘫的发病率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致伤原因中,机动车车祸造成的约占60%,摔伤、运动损伤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约占40%。外伤性截瘫临床定义为由受外力而导致脊髓损伤部位以下的肢体发生瘫痪的病症。多因直接或间接暴力引起,损伤部位易发生在脊柱活动频繁的节段或生理弧度转换处,损伤程度一般与暴力大小成正比。外伤性截瘫会给患者造成很大的困扰,严重者终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所以确诊外伤性截瘫,应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疗,尽可能的缓解患者的痛苦,帮助患者尽快康复。
外伤性截瘫症状特征明显,给患者带来严重困扰
1、感觉障碍:在损伤平面以下各种感觉均丧失。需待脊髓休克恢复后,感觉才能逐渐出现。有时在脊髓休克期中肛门及会阴部可有部分感觉保留,表示脊髓损伤是不完全性的。
2、运动功能:横贯性损伤时在脊髓休克期消失后,损伤节段以下的运动功能完全消失,但肌张力逐渐增高,反射充进。部分损伤者在脊髓休克期恢复后可逐步出现肌肉的自主活动,但相当于损害节段所管辖的肌群可表现为张力松弛、萎缩、腱反射消失等。

3、反射:休克期消失以后瘫痪肢体的反射逐渐变得亢进,肌张力由弛缓转为痉挛。
4、膀胱功能:在不同时期的脊髓损伤中可出现不同类型的神经元性膀胱。在脊髓休克期中表现为无张力性膀胱,休克逐渐恢复时,表现为反射性膀胱和间歇性尿失禁。当脊髓恢复到出现反射时,刺激下肢皮肤即可产生不自主的反射性排尿。晚期则表现为孪缩性膀脱。
5、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如高热、无汗、肠蠕动减慢、大便秘结等。
了解外伤性截瘫的病因,是科学治疗的重要前提
1、脊髓震荡:是临床较轻的一种脊髓损伤,主要是传导暴力通过脊柱后部至脊髓,出现数分钟至数小时的短暂性功能丧失,脊髓组织形态上无可见的病理改变,其生理功能紊乱多可恢复,属可逆性。
2、脊髓实质损伤:脊髓出血或血肿,脊髓实质内出血在血管畸形者更易发生,程度从细微点状出血到血肿形成不等,少量出血在血肿吸收后其脊髓功能可能部分或大部恢复,严重的血肿易形成瘢痕:脊髓挫伤可见轻微的脊髓水肿、点状或片状出血到脊髓广泛挫裂等不同程度损伤。

3、脊髓休克:是损伤平面以下脊髓失去高级中枢控制所致,脊髓本身无解剖学上的显著变化,脊髓周围亦无压迫性水肿或其他占位性病变,仅表现为功能上暂时性传导中断。临床检查,在损伤平面以下出现运动、感觉、反射和内脏功能不完全障碍,一般在1~3周后可完全或大部分恢复,不留任何器质性病变后遗症。
4、脊髓受压:骨折片、脱出的髓核、内陷的韧带、血肿或其他异物均可直接压迫脊髓组织,引起局部的缺血缺氧、水肿及瘀血,从而加重脊髓的受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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