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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与一般疾病康复的比较

2016-06-04 10:39 阅读:次 来源:台州黄岩新安康复医院
导读: 一、服务主体不同 工伤康复:因工受伤或职业病的患者,并且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工伤职工。 一般疾病康复:损伤以及急、慢性疾病和老龄带来的功能障碍者,先天发育障碍者。 二

  一、服务主体不同

  工伤康复:因工受伤或职业病的患者,并且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工伤职工。

  一般疾病康复:损伤以及急、慢性疾病和老龄带来的功能障碍者,先天发育障碍者。

  二:介入方式不同

  工伤康复:职工发生工伤后,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可经多种途径保障工伤职工享有工伤康复服务,常见的途径是:由工伤职工接受急诊治疗的所在医院转入工伤协议医院,待工伤职工生命体征稳定后,遗留功能障碍的工伤职工,再由工伤协议医院转入工伤康复协议医

  院进行治疗,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一般疾病康复:可经各种不同途径介入,并不需要劳动保障部门的认定。

  三、评定的内容不同

  工伤康复:除了一般的康复评定技术外,工伤康复评定还包括了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疾病康复:很少或者无相关的劳动能力鉴定

  四、工作侧重点不同

  工伤康复:强调工伤的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工伤发生后,以医疗康复为基础,职业康复为核心,促进工伤职工重返工作岗位和重新融入社会。

  一般疾病康复:强调疾病的三级预防,功能障碍发生后,主要利用医疗康复手段,促进身体功能恢复和重返社会。

  五、目标及转归不同

  工伤康复:

  因工伤职工其正处于工作的黄金年龄,通过康复推动工伤职工以多种形式重返工作岗位,其形式有:

  (1)同一份工作及雇主

  (2)同样的工作及雇主,但工序有不同

  (3)于同一雇主下的不同工作,但用工伤职工的原有能力

  (4)一样的工作,但不同的雇主

  (5)工作一样,但工序及雇主有不同

  (6)用工伤职工的原有能力为新雇主工作

  (7)接受培训,为以往或者新雇主工作

  (8)成为自雇人士

  一般疾病康复:

  因康复的主体是不同年龄阶层的群众,因此决定了其目标及转归有不同形式的变化,如老年人,其目标设定的要求相应较低。

  六:费用支付不同

  工伤康复:资金主要来源于工伤保险基金, 未参加工伤保险者则由雇主支付。

  一般疾病康复:费用支付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是个人及社会保险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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